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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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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该土地的权利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那么,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
  
  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由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收件单,交给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无房产证者、已公告拆迁范围内等不宜办证的,不予受理。属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交易办证的,属城区划拨用地私房、商业门面、办公用地的,在国土资源局所辖的各分局受理。有房产证同时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易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由申请人本人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上注明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电话),并加盖手印(原件);
  
  2、申请时提交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来源是房改房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除封面外,全部复印);
  
  4、产权来源是购买、竞买、交换、赠与、析产等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涉及哪些费用
  
  费用主要有二种:一是办证费,二是土地出让金。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划拨土地上市交易的,二是继承、析产的,三是购买了划拨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
  
  1、个人住宅登记办证费由地籍调查费、地籍测量费、工本费三部分组成,地籍调查费、工本费,按国土(籍)字[1990]第93号文件的规定,地籍调查费为6.5元,简装土地证工本费为5元,按照财综[2001]94号、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住宅登记地籍测量费85元(其中划拨用地房改房测量费为65元)。
  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按照当地的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比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之类的资料,资料准备齐全之后递交到办证窗口,只要材料没有问题,土地使用证都可以办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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