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的两个重要权证,在人们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商品房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土地使用证变更。日常生活中,因为房屋买卖引发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况最为普遍。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2)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2、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3、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4、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5、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已办理土地权属证书;2、无司法查封、行政限制等行为来;3、无违法用地行为;4、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未超过规定的期限5、其他依法需要满足的条件。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中,会涉及到房屋过户,自然就会引发土地使用权变更。其实,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并不复杂。申请人可以带着新的房产证、身份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当地国土局提出申请,国土部门会审理资料,然后进行地籍调查,确认无误的话,下发新的土地使用证,这样就标准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成。
  
  
  


·土地法对温室大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法对温室大棚的规定是怎样的?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耕地上建大棚,不算变更土地用途,而且不算是非法占地,但是要经过农业部门的审批才可以。2、建造温室大棚需要的审批手续(1)申请表在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之前,-定要...


·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在房子装修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木地板铺装地面。人们采购地板,就需要和木地板经销商签署木地板购销合同。双方通过合同来确定买卖关系,合同非常重要。那么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是...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做出了明文规定,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调整。那么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当地...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市场是越来越大,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也在逐步迅猛发展。很多人对于房屋产权还不是很了解。我国在土地制度上面,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政策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是关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究竟是哪些呢?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我国的...


·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一、网上发布的征地公告就能被认定为被征收人已经知晓吗?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


·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相关的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买房可能是他们一直奋斗的目标,不同的城市买房的政策会有所区别,尤其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可能限制的条件就会更多。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疑惑,究竟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那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一、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


·政府租用地补偿标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如果政府租用的是农耕地,那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


·如何以土地使用权增资 ?
      如何以土地使用权增资 ? 现在,很多有能力的人都有着自己的公司,每天想着怎么做才能扩大公司业务、能力等范围。购买土地是是很多公司扩大业务的其中一项,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归公司所有时,公司应该如何以土地使用权增资?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用权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加速期,各产业的建设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无不例外都使得电力需求颇为紧张,每到夏天,各地片区轮流停电就是最好的例证。国家的电力建设在新时期有了新的要求,电力设施的更新换代对土地有着不小的缺口,征地意味着补偿,那么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