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在维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同时,赋予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项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而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基于与出让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权利属约定权利,显然法定权利应当优先于约定权利。因此,在出让股东未告知其他股东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受让人时,也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和非股东受让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前者。王某等以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为基础而进行的股份转让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优先购买权,依法不能成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以“同等条件”为前提。也就是说,“优先”并非指受让条件上的优惠,而仅指同等条件下股东在受让顺序上的占先。对于“同等条件”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出让股东与非股东受让人之间合同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标准。但如果该转让价格明显是基于出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存在的合法关系(如投资关系、业务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双方的特别约定(如承诺承担公司债务、引进项目、对公司进行增资等)等因素而确定的相对优惠的股权转让价格,则转让价格以外的因素应当作为价格条件一并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认定同等条件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除应满足同等价格外,还应满足同等的价外条件。在本案中,法院正是以C公司在以1 元价格受让上述股权之外,还承担了B公司的债权债务为由,对A公司要求以1元价格受让股份的诉请不予支持。然而在实践中,股份转让协议中通常会约定股份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这只是表明不会向出让人追索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而已,如果理解为这是债务的转移,则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条件。因此,法院的此项认定尚有值得存疑之处。

   在实践中,为平衡各方利益,兼顾商事行为的效率与法律关系的稳定,形成了下述操作程序:出让股东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股东拟转让股份的价格条件,并给予其他股东不少于30天的答复期限,要求其予以明确答复;其他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视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当然这可以与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同时进行。如果出让股东未尽通知义务,其他股东可以在第三人作为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将会指定一定的期限(一般为15日)由原告与出让股东就价格条件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将会根据相关事实确定转让价格,征求原告意见后作出相应判决。


·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该如何处理?
      被冒名成为公司法人或者股东,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是刑事责任,这类事情近期有很多报道。
    根据《民法总则》第61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其所在的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非常大。法定代表人在享受着权力的同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 (一)名义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股东资格的取得不以实际出资为必要条件,名义出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多少?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多少? 1、税率17%: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是否以工商部门的备案为标准
      公司法第28条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


·股东之间协商一致撤回投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


·一人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A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罗某为 A公司的唯一股东,而 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资金转入罗某个人账户的情况。二审判决在罗 某不能证明 A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 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人格混同可以分为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和业务混同三种。 通常情况下,财产混同表现为以下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


·公司章程的制定
      一、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制订 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利益的博弈,与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密不可分。   股东的特点包括股东之间的关系、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