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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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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确定双方所占的份额比例。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 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房屋、承包的土地、果园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中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应当受到保障。农...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


·丈夫去世后,发现其给小三转账,可以起诉要回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第三人保持男女朋友关系,第三人多次接受夫妻一方给予的款项,是典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发生的赠与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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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


·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


·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根据《婚姻法》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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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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