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绵阳市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及安县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县境内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包括原已全征土地,撤销集体经济组织建制,余下的未利用土地及未实施房屋拆迁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县财政局、规划和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可依据本办法制订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征收土地实行“人随地走”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员”)。 带建制(将按核算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征收)征收土地的,实行全征全转。 零星征收土地的,实行先征地先转,后征地后转。
  
  第五条 被征地拆迁农民住房安置分为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每一户人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其户口以征地协议签订之日的户口为准。
  
  第六条征收土地“农转非人员”安置,是指经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被征地单位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征收后,其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安置,不包括以“农转非”为目的的空挂户。
  
  安置方式有:
  
  1、自谋职业安置。
  
  2、调地安置。
  
  3、对符合条件的农转非人员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
  
  4、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可以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第七条 征收土地“农转非人员”的计算。带建制征收土地“农 转非人员”计算,按征收土地时,该集体经济组织在册的正住人员;零星征收土地的,按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收耕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为“农转非人员”人数。
  
  第八条 “农转非人员”享受国家有关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征地补偿
  
  第九条 征收耕地前三年每亩平均年产值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亩平均产值为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
  
  第十条 下列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1、在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及其他地上非法修建或乱搭建的建(构)筑物;
  
  2、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林业用地上的天然野生灌木杂丛。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使用。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第十二条 收土地面积,以具有土地勘测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为准。
  
  三、 人员安置与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应当安置的人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面积计算。计算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的总人口基数以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日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常住农业人口为准。
  
  第十四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下列人员参加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依法应当予以安置。
  
  第十五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人员不参加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不予安置。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全部用于“农转非人员”的安置;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用于“农转非人员” 的安置,若有剩余部分应拨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或集体经。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应当由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缴纳费用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余社会保障资金,按城镇批(次)实施土地征收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办理土地征收的列入划拨和出让土地成本。
  
  四、住房安置
  
  第十八条 在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持有房地产权证或有效证明材料的被搬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员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
  
  第十九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指统规统建安置方式的具体办法为:由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为每人35㎡的清水房(含公摊面积)。被拆迁的农户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每人35㎡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住房面积超过安置房面积35㎡,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原房屋面积不足安置面积的,由被拆迁人给政府按同类标准补差。 选择统建安置方式的拆迁户政府按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每人可再购买30㎡(含公摊面积)的生活用房,并按建房成本价支付房款。若不愿意购买者,每人按政府当期确定的商品房均价与建房成本价之差给予生活补助。生活用房与统建安置房应在同一镇选择,可在不同安置小区,生活用房从颁发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买卖。 上述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在镇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
  
  第二十条? 统建房用地为国有出让土地,统建房用地的征收土地成本和以房还房部分,计入相应批(次)报征土地的征地成本。统建房修建成本按县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综合造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指货币安置方式具体办法为: 经本人申请,村组证明,(乡)镇政府审核。并提供已有房屋居住的产权证明,投亲靠友的要提供亲友承诺和向村组写出不在组上享受宅基地承诺。 选择货币安置户,付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在镇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确定,原住房按政策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 三级及其以上士官复员回原籍赶上住房安置时间的,可计入家庭人口数享受住房安置。
  
  (以上标准仅供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在进行补偿安置的时候,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的地上附着物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办法中也为您列举出了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的物品的种类,另外,您如果对于自己的补偿存在纠纷,要采用合法方式进行解决。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农家乐,欣赏户外美景。其实这些农庄、田地大部分是通过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获得的。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及转让条件。...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德钦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德钦县升平镇...


·2023国家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2023国家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一、国家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1.2020年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我们都知道耕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旱地,一种是水田,旱地每亩的补偿标准是5.3万元,水田每亩地的补偿标准是9万元。 2.2020年菜田征收补偿标准 菜田征收每亩平均补偿15万...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说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同和需要我们区分的内容,但当前还有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上海最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外来人口数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外来人口那么多,那么想要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自然也非常多。但是究竟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在上海买房呢?法律我们为你整理了关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的相关内容如下。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长辈在离世之后作为晚辈的不仅要处理长辈的后事还需要对长辈的遗产进行处理和分割,而长辈在去世之前的所持有的土地此时如何继承就是一个和重要的问题了,但是土地的性质直接影响到晚辈是否能够继承,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哪些呢?这就和我们来看...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意见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意见:强化各级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地政策,进一步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各级政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土地出让监管中的问...


·征地补偿不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有关部门其实已经对征地工作当中的一些乱象进行了非常严厉的惩治了,征地补偿款的最终发放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履行的,不排除有些人在面对巨额诱惑的时候就丧失了原则,现在拆迁户本人在此之前了解过的征地公告以后就能够计算出来征地补偿款的,但征地补偿款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当然也能够提出争...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国企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