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合同还有效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合同还有效吗土地在我国是不归个人所有的,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只有拥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合法的使用该片土地。那么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使用该片土地吗,合同是否有效就值得商讨了。
一、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案例
2001年4月30日,湾头实业总公司与张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一份,约定湾头公司将坐落于十环路以西的一片3.97亩土地租赁给张某,租赁期30年,租金总额111160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付清租金。协议签订后,张某未实际使用该土地,于同年10月5日与青岛银河仪表厂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将该土地转给了仪表厂,并重新对土地进行了测量,实测面积为5亩。合同约定,上述土地租赁期限为30年,租金共计29.8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仪表厂支付租金10万元,其余租金于5个月内付清。张某保证协助办理所需的合理合法手续,保障水、电、电话、道路所需。仪表厂承诺建筑房屋一般为三层以内。上述两份合同均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双方合作出现分歧银河仪表厂于 2001年12月13日支付张某租赁费18.9元,张某给仪表厂开具租赁费发票两份。张某又于同日开具金额分别为9万元和3.1万元的租赁费发票两张,该两张发票仪表厂未付款。张某于同日以31万元为计税金额交纳营业税等各项租金17050元。仪表厂称双方于2001年12月18日签订附加协议一份,协议称张某正在办理土地证,约定张某办理的土地证在租赁期内由仪表厂持有,张某需无偿协助仪表厂协调关系、办理手续和应对各种事宜,为补偿上述工作,仪表厂同意在原29.8万元租赁费基础上增加租赁费1.2万元,并约定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对于仪表厂提交的复印件佐证,张某不予质证,称1.2万元为仪表厂应交的税金,也未提交相关证据。仪表厂还称,张某曾经口头承诺相关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而张某至今未办理上述手续。张某对此予以否认;另根据李沧区政府文件精神及湾头村的规划,该土地系在李沧区北部工业园的土地,可以用于工业建设,提交青岛市李沧区政府文件一份及湾头公司宣传册一份予以证明。张某称其于2001年5、6月间向湾头村提交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申请,手续正在办理。
二、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湾头村民于2000年10月集体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原属于湾头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自该时起属于国家所有,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方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本案中,张某无证据证明他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证明,即无权出租该土地使用权。其与仪表厂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其因无效合同已收取的租赁费应返还仪表厂。张某反诉要求仪表厂赔偿其经济损失57050元,其提交与第三人所签订的意向书证明其损失,该意向书仅是双方有合同的意愿,并未形成协议;且该意向书签订时间在原被告所签协议之前,由此可推定张某与第三人未将意愿发展成现实,其与仪表厂所签协议对其与第三人协议的签订与否没有影响。且其与仪表厂签订的租赁协议因其没有出租权而无效,其存在过错,所以张某主张要求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就没有该片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完整的使用该厂。如果在租赁完厂子后发现自己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需要及时的联系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尽早将土地使用权争取过来,减少损失。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包括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等,农用地是您都非常熟悉的耕种用的土地,很多的人却不知道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农村建设用地有哪些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以便于您了解。一、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买房后,我们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证,这是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基础。现在市场上,大多会转让二手房,在买二手房前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土地使用证,然后熬相关几班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买二手房后,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 ?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07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
·房地产领域网签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领域网签是什么意思?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构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但在征用的同时会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所涉及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那么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跟随我们去...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或者政府征用土地、住宅等建厂或者建造公用设施需要交付居民一定标准的征地补偿金,不同的征地要求支付的补偿金额不一样,大型事业设施征地面积大需要支付的征地补偿金多,那么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本站我们为你解答。一、江西水电站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您都知道在农村建设的房屋,不管建设的有多豪华,建筑面积有多大,在建成之后该房屋都是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您说的不能进行买卖但是有使用权限的房屋,对于这样的房屋您比较关系的不会是房屋能卖多少钱,而是房屋能住多少年,那么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