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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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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 ?是多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规定。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是从证据形成的时间或侵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对于既无证据证明,又不能按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则诉讼时效从发现侵害事实的实际时间起算。如10年前曾有剖腹产手术病史,10年后因行阑尾炎切除术意外发现腹腔内遗留有陈旧性纱布,则该例纠纷的诉讼时效则应从10年后意外发现的时间起算,此前既无证据、也无法按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损害事实。以上是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而对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而言,诉讼时效的争议主要发生在对“权利被侵害时”的理解不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必须具备一个前置条件,即已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的确认权限专属于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及其以上各级医学会。在未经上述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和认定之前,医患双方均不可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因此,对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而言,民法通则之“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应理解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确认为医疗事故时起计算”。同时,医疗事故认定是一个需经特定程序的鉴定过程,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时间通常滞后于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或更长时间。不能以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已超过一年作为案件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大体有四种起算点,即侵权损害发生之时、能证明知道侵权损害发生的相关证据形成之时、侵权损害事实被实际发现之时和医疗事故被法定机构认定之时。
  以上是对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的详细解答。综上可知,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上规定的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是不予保护的,也就会出现不予受理的情况。更多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的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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