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法院委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 患者本人;
  
  4) 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 医疗机构
  
  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
  
  5、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6、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 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 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7、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
  
  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8、抽取鉴定专家的注意点
  
  1) 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9、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10、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11、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12、再次鉴定的提起
  
  1) 提起人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
  
  2) 时效: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 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
  
  1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终止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
  
  14、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专家的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15、医疗事故鉴定会的程序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1) 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 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 双方当事人退场;
  
  4) 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 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16、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 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 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 针对专家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专家为最重要的原则。
  
  17、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 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 医疗事故等级;
  
  8) 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这时候,了解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就是极其重要的的了。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的内容,我们已经已总结完毕。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咨询.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二)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诊断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患者发生了新的人身伤害,其有权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经过鉴定,患者属于四级伤残的,医疗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赔偿款。那么,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本文做个了解。一...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在医患关系已经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诸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院方和患者的基本利益。即使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针对医疗事故的赔偿金不是由院方,也不是由家属本人说了算的,因为国家制定的都有赔偿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医疗事故最高赔偿是否有规定? 一、医疗...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在现实中,若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一般需要医院一方实际提供患者的住院病历,因为病历通常都是保管在医疗机构的,此时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近年,医疗纠纷在我国逐渐增多,由于医疗事故中赔偿项目包含种类太多,而不同项目收费规定也不相同,因此,不清楚赔偿金额具体计算方式情况也不少,到底我国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怎么规定?下面就让法律网站的小篇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20...


·医疗过错处理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处理解决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处理方法 一、医疗过错的解决方式 任何纠纷,其解决方式都不外4种: 1、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是调解解决; 3、是仲裁解决; 4、是诉讼解决。 医疗过错的解决方式也是如此。 二、行政程序 处理医疗纠纷是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


·可以在医院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在医院做工伤鉴定吗?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


·医院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医院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


·什么是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
      什么是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1、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