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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地产公司怎样办理破产?
  我公司是做房地产开发的,因经营不善面临倒毙,请问如何办理破产?债权、债务怎样处理?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离婚财产分配,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
  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婚女方把房产证和存折收藏并换了门锁她主动提出离婚可有想要孩子和财产可以吗

·求房屋到期通知,律师,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
  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到期,由于合作期间,承租方经常拖欠交租等原因,到期后公司不想再租给他,现在要提前发一份不再续租的通知,该如何写?谢谢!

·在出租屋内东西被盗,房东有多大的这责任?
  在出租房内东西被盗,可不可以找房东索赔?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
  我买的房子还没下来,钱已经付清,合同被卖给我房子的人拿走说修改正式合同。请问他有权更该房子的层数吗?如果要回合同他不予归还,我应该起诉他吗?他这样做是诈骗吗?

·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
  你好,想咨询一下,如果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谢谢!

·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
  我的房子是我父亲卖了老房子给我钱买得这个房子是再我登完记买得房子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我妻子可以分到这套房子吗

·赔偿问题,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
  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在开庭前经双方代理人调解达成协议,对方将赔偿款打到法院,我自行在1个月内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直接由法院支取补偿款,我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以向法院地叫了撤诉申请),此协议双方各一份交法院一份,法院定于12日审理公诉刑事部分,如果对方在12日前赔偿款不到法院,我可以撤回撤诉申请吗?并对此协议可以反悔吗?有什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怎样赔偿
  我租用门市房开商店,租期5年,现还有3年到期,房东现将房屋卖出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如果非要终止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抵押手续费,我买的商品房
  我买的商品房,现在要交房了,有一部分款是商贷,交房时开发商要收一项名为抵押手续费,这和理吗,费用:总房款*0.18%。谢谢

·保障房,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房屋转让购房权合法吗?,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
  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即退还从对方那得到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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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文件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1)房屋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 ·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根据《婚姻法》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


  •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


  • ·公租房的特征
      第一,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


  •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德本律所王律师


  • ·年轻人购房,那么父母的出资,是对子女的赠与还是借款呢?
      房产价值较大,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房的情形十分普遍,具体是赠与还是借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主张是借款,而子女主张是赠与的,应当由子女就存在赠与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子女不能举证证明父母出资是赠与的,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子女的借款,子女应当返还。


  •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
      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因此,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 ·资敌罪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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