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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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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德本律所王律师认为:夫妻双方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且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房子的产权人就是孩子,那么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2.不能把孩子的房子变更到父母名下

     既然房子已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可以处置房产。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如房产增值时,卖房能为孩子带来更多利益时,则可以代为处置,但相关收益应归孩子所有。

    

    如果确实需要处置孩子房产要对合同进行公证。

     3.父母为避债,赠与孩子的房子应用来还债

      父母有共同的债务在身,但为了逃避债务,将房产赠予孩子,债权人该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赠予合同无效。如果父母将房子赠予孩子是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债权人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他们以孩子名下的房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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