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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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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n。由于申诉与刑事再审存在严重脱节,被告人很难通过申诉及时有效的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纠正错案。因此,应当把申诉纳入诉讼程序,使之诉讼化,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纠错权利www.njLawyer.cn

   大陆法系国家已设立有完整的申请再审程序,成为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实现对错误生效裁判予以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当事人再审申请制度。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现实实践需要出发,刑事诉讼法中应当设立当事人再审申请制度南京律师网。刑事再审申请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提出书面要求,请求检察机关抗诉或法院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南京律师网。刑事再审申请与刑事申诉是不同的,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诉讼行为,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审查再审申请就成为一种诉讼活动进入诉讼程序,司法机关受理和审查申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对再审申请束之高阁、敷衍了事,这将有助于司法机关通过当事人的申诉及时发现刑事错案。当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再审申请权,刑事诉讼法可以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和期限,以使刑事再审申请制度化、规范化www.njLawyer.cn

   具体来说,应当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对于因证据不足、达不到确信无疑证明标准的“有罪被认定为无罪”的事实认定错误,应当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将其视为应当予以纠正的刑事错案www.njLawyer.cn。原则上,被告人都受一事不再理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保护,不得通过再审剥夺此项合法权益。第二,对于法律适用中的“此罪被认定为彼罪”、“重罪被认定为轻罪”和“轻罪被认定为重罪”的错误,也应当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和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不将其视为刑事错案,不应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南京律师网。但如下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存在作伪证情况的;二是法官贪赃枉法。如果确认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并且对原裁判有实质影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一方清偿共同债务后可否向另一方追偿
      可以。 在夫妻共同债务中,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现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中,子女在结婚后,子...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 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离婚财产分割之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指由乡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所以,这样的房屋是没有国家办法的产权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


·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合法的婚姻不能自然解除,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除。我国离婚的途径包括两种,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一种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又包括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符合该情形的,婚姻并非自动解除,需办理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中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复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皆属于所有权的...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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