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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劳动工伤,我在一钢铁厂上班右手被砸伤现在被鉴定为七级
  我在一钢铁厂上班右手被砸伤现在被鉴定为七级,请问我该拿多少赔偿?谢谢

·船员工伤保险,船员工伤赔偿
  船员工伤赔偿

·工伤时效问题,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
  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厂里负担我治疗住院费,至今未提起工伤仲裁赔偿,现在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工伤赔偿(现经坚定,伤残等级为7级),过不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期盼速回。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工伤赔偿,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
  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粉碎性骨折,经两个月治疗通过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我想请问这该怎赔偿呢,从那些方面要求赔偿呢,以六级定的话是多少钱一级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工伤责任及赔偿,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又向邳州市人民法院上诉,四个月了,查询还没立案,民一庭胡庭长接的1400号,并说刑事案件多,养老保险也不属于法院管。请问,怎么办?谢谢?

·左眼工伤,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左眼工伤有点光感大概能评几级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伤,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
  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对于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如果派遣出现工伤事故以后,对于工伤补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适用的标准是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还是用工单位所在地?法律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我在上班时被打成轻伤,赔了我钱。公司方面能算工伤吗
  上班时被一名喝醉酒的人打成骶尾骨骨折伴脱位。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我已休息一个多月。单位说不知怎样给我报考勤。我这种情况能休多长时间。能算工伤吗

·工伤问题,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工伤8级该赔多少钱,浙江农村户口
  浙江农村户口,工伤鉴定8?请问有几个项目可以索?多少?能不能算生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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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出差期间在宾馆睡觉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差期间在宾馆睡觉突发疾病死亡并非因个人活动所造成,且外派工作期间发生疾病救治,本身就比在家时有亲人陪伴情况下,发生疾病


  •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


  •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浙江高院裁定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遂对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交通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致损原因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指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欺诈发行证券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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