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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农民工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工伤赔偿费,单位上班期间
  单位上班期间,耳朵受伤,不影响听力但外表不好看,单位应该赔偿吗?具体标准怎么算

·右手大拇指工伤的赔偿?,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
  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长,有伤到骨头。现在距出事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了,这只手还没什么感觉,拿东西都不方便,去找工地老板协商他们不予理睬,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是属于几级伤残?大概可以要求索赔多少钱?谢谢!

·个人工伤鉴定,个人工伤鉴定
  个人工伤鉴定

·工伤赔偿,我是农民工上个月在彰武工地干活被电击伤【死了一个他们以赔偿】我双手双脚
  我是农民工上个月在彰武工地干活被电击伤【死了一个他们以赔偿】我双手双脚被击穿心肌受损还在治疗以经没什么后遗症就是有时有心绞痛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如果他们【公司和二包】不给我应该怎样索赔

·劳动工伤,你好;我在工作是把左手小拇指甲床压掉
  你好;我在工作是把左手小拇指甲床压掉,大夫说;只有指长没有知觉了,工厂按每月900元给我发劳资。合理吗

·请回,十级伤残伤除了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还有没有其它什么赔偿
  十级伤残伤除了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还有没有其它什么赔偿。希望大家说具体点。谢谢请问当事人还要付法律责任嘛

·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工伤;导致高位截瘫,2006末
  2006末,因在内蒙古我舅舅工厂打工,一次意外事故中导致高位截瘫。后来双方协议;给我一次性补偿15万。因为当时他没有钱,协议2008年8月一次性还请。经过多次讨要到现在还没有还请。后来还有口头协议说;从2008年8月未还请的余款当中按2分利息计算。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说给还是不给。请问你现在还有什么最好的办法呢?

·关于仲裁时效,关于仲裁时效
  关于仲裁时效

·工伤伤了右手五根手指,工伤伤了右手五根手指
  工伤伤了右手五根手指

·工伤求助,我一亲戚在安徽(工地)工伤至一只眼睛近盲(看东西一片模糊)
  我一亲戚在安徽(工地)工伤至一只眼睛近盲(看东西一片模糊),牙掉了7颗,颧骨受伤,亲友都不懂法律,也不知道相关的程序,如果鉴定当属几级伤残,私了的话索赔底线大概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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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包括虽没有签订书面


  •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张某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并未受伤,活动结束后其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去KTV,其间并无不适。即便摔伤,也是张某大量饮酒所致。公司的聚餐行为既


  • ·职工工作时间发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当事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对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情形的认定,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突发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各种情形,综观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法律保护劳动者


  •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


  •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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