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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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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


·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开始步入法制轨道,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从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来看,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屡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一些用人单位法律观念淡薄...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


·劳动者如何打辞退官司?
      辞退官司中,另一方当事人为企业一方。但是,像一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劳务外派关系等复杂情况的,究竟要以哪一个企业作为被告?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以作出辞退行为的企业为被告。如果与该单位存在的不是劳动关系,则应当以存在劳动关系的企业为被告,同时列辞...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三
      人民法院应根据企业末位淘汰条款是作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条款、工作岗位调整还是作为用工录入条件等综合判断末位淘汰考核机制的合法性——商洛欢笑时光影城有限责任公司诉常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末位淘汰考核机制本身存在“客观上必然有人被淘汰”特性,但不应全盘否定,而应根据企业末位淘汰条款是作为劳...


·用人单位能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劳动者调岗调薪之二
      末位淘汰制的单位不能仅凭绩效考核情况直接对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实施调岗行为,而需对劳动者进行能否胜任工作的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得出能否调岗的结论——王某某诉上海江森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者绩效考核处于末位,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不完全等同,故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实行...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就向法院起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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