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在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用于讨债的手段有很多种,而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类型,非诉讨债的方法与诉讼讨债方法。而诉讼讨债即俗称的打债务官司。那么,债权人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2、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3、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债权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权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二、打债务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第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第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具体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实践中,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按时还债且态度恶劣,而导致您无法通过非诉的手段追回债务时,您要及时采用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手段来讨债,否则一旦债务人逃债,或者是诉讼时效已过,您失了讨债的先机,也就导致您将很难追回债款。至于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上文中已经作出了很详细的介绍,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把手中的债权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债权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问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但愿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 ?????? 一、政府或...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 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头寸为正数时,我们称其为净债权国。净债权国并不意味着境外投资收益的优良。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直接投资、私人性质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为主体...


·遇到欠钱20万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20万不还的人怎么办?遇到欠钱20万元不还的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果对方有没有房子、车子等可以抵债的财产,也可以先起诉,等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再让其支付。1、借款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借给别人钱,不管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是按照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大小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律师费用。就像债务债权的案件一样,收费往往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广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解答法...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成立,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所以也存在生效的特殊情形,取决于被借用的人是否知情,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一、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


·讨债举证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A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


·成都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以下标准仅作参考,具体收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1、代理债务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怎么举证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如何提起诉讼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