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叫贷款诈骗罪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有以下几点:(一)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四)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五)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也可以说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实践中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关于什么叫贷款诈骗罪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既然构成了此罪,那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
      借款利息的约定在借款活动中,绝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讲究的。并且也只有借款当事人依照一定要求去约定的利息,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合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 个人借款...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务抵销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


·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的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的应该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的应该怎么处理 在防止以夫妻假离婚分割财产等情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应防止制造虚假债务骗取离婚另一方财产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离婚时,夫...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一、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它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实践中p2p借款合同有多种分类,包括居间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委托理财合同。不过很多时候p2p借款合同...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


·老板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老板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老板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一、老板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一、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大名、小名是同一人,并存在借贷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