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超生现象在以前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有了明确的规定,超出计划生育后生出的孩子是需要交相应的罚款的,在交罚款时计生办会开具超生罚款单,但是这个单子遗失了怎么办呢?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一、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罚款单是发票,是不可能再开的,可以到你交钱的计生办去开证明,证明你已经罚款,盖上章就可以,还可以留你们计生办的电话,方便联系。二、超生罚款怎么计算不叫超生罚款 ,叫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上就是有关于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以及和超生罚款怎么计算有关的相关内容了。通过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如果超生罚款单遗失了是不可以补办的,它相当于是计生办开具的发票,但是丢失后可以去补开证明。
  ?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以人作为担保主体的就属于保证人担保。对于保证人担保,需要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签订担保合同。在保证人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保证的具体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保证担保合同范本的内容。 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判决后通常不会退还。债权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让对方还钱,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在我们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合同,买卖合同就是其中一种,所有合同都有违约责任条款,买卖合同也不例外,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今天我们你就给您详细说说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内容。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小贷公司债权转让一般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转让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贷公司把它放贷形成的债权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债权转让的话,是法律所不允许而构成违法的。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一、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给出了精准的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一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


·没有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在某些借款活动中,由于双方关系较好,相当信任对方,所以并不重视借款合同的书写,有时可能忘记在合同中写上违约金条款或者是其他条款,而这样就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没有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换言之,借款未约定违约金应如何补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没有约...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一、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