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按照《公司法》第159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二、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是什么?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四、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1、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2、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3、选择权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4、经营权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综上所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而其他类型的公司是没有权限发行债券的,而且想要发行公司的债券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连续三年盈利等条件,都是需要公司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发行期限。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对于很多学生来讲,由于每个月的生活费有限,而自己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要想购买一款比较昂贵的手机,肯定无法全款支付,此时往往会通过分期的方式进行。那要是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期手机不还款...


·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果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遇到朋友欠债不还怎么解决 1、到期直接开...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形式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捡了借条又给扔了不犯法嘛,捡到了钱包没有上交,拿了钱,证件丢了是犯法的。如果没有拿钱,直接丢了也不算违法。捡到他人财物的,在法律上有归还的义务;如果捡到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客户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一、《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