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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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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伤残鉴定在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工伤鉴定需提供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附表15),按规定填写后到市鉴委会办公室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2、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检查资料;4、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5、涉及工伤职工所患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停工留薪期及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配置和更换辅助器具的确认等事项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意见或相关证明。申请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综上所述,关于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的相关情况,该机构在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工伤鉴定窗口,建立了医疗专家库负责具体的工伤鉴定工作,专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相关经验及良好品行,对于职工提交的鉴定申请,委员会将随机抽出三至五名专家成立鉴定小组,在六十天最长九十天内做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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