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培训合同范文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为了让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即使是在劳务关系当中,有的企业也会先对入职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我们称之为劳务培训,而此时是需要签订一份劳务培训合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劳务培训合同是怎么写的吧。
  
  劳务培训合同
  
  用人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帝华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培训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一致协商:甲方有条件地同意提供场所和师傅来培训乙方成为甲方的技术人员,为保证乙方学到技术之后继续为公司服务,现正式签订本合同,确立培训以及今后的劳动关系,以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乙方自201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受雇用于甲方,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一方有意续约,可向另一方提出,并在合同终止前30天办理新的续签的手续。
  
  二、 培训岗位: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正式接受乙方成为 学徒工。
  
  三、 劳动薪酬及福利待遇:
  
  (1)为确保本合同的条款有效执行,使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乙方必须缴纳保劳动合同法培训证金 元并始终以45天的计件或计时总工资作为本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
  
  在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毁约的,保证金不得退还。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及食宿地(按实际情况而定)。 (3)为防范生产危害,本合同期内甲方将强制要求乙方购买工伤意外保险或医疗保险。 (4)公司将在每个季度会进行一次技能考核,根据学员技能,适当的调整福利待遇。
  
  四、 劳动纪律: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
  
  从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故意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与态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如因生产(工作)的所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安排。
  
  (3)乙方不得在工作上利用职务方便,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影响甲方形象或业务的活动。 (4)乙方如在合同期满后离职,需将有关的资料交还甲方。涉及甲方机密的文件不能带走或泄露,否则追其商业责任。
  
  (5)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乙方追赔甲方的培训损失费10000元。
  
  五、春节假期规定:
  
  春节放假时间为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十,正月初八为正式上班时间,凡准时到厂者,厂方给予适当的车费补助。但无请假且未按时到厂超过三天者,视自动离职处理,电话请假无效。
  
  六、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等同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正式生效。
  
  (2) 合同期内如有劳资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裁决。
  
  (3)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甲方,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2011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2011年 月 日
  
  担保人:(签名)
  
  2011年 月 日
  
  为避免员工在接受培训后又离职的情况出现,单位与被培训员工之间签订一份劳务培训合同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在此行业的竞争力。所以来说质量要求的提高是全方位都关注的事情了,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管理条例。我们为您介绍广东工程...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也是要按照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试用期工资的。不过这个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建筑工人人身伤害事件。关于工程质量事故,我国是有明确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事故,对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


·一、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规定是什么?
      一、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规定是什么? 可以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证明或者按同行业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赔付。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辞退员工补偿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发放,也可以按照实际的平均工资发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任何类型的工程都是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的,为了确保质量标准,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鉴定办法。公路工程也不例外,国家对于工程工程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明确了鉴定的途径和依据,对于合格的标准进行的明确,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具体的鉴定办法的内容。 一...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负责,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会对质保金做一定的扣押。以后,工程质量的各项检验都合格以后,会按照规定进行反还。但是,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的问题,可能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打架,除非是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否则不能算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关乎的是国家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国家也从不同的方面对建筑施工团队和其他有关团队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发生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