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那到底买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可否买卖转让
  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为农村征地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转让的,拆迁时,依然会获得补偿。但政府为解决一部分收入较低的家庭的住房问题所安置的房屋,只要业主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的话,则是不能转让的。
  二、安置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一)政策因素导致的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二)价格因素导致的风险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三)人的因素导致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如何规避安置房买卖风险
  
  ?
  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一)买卖细节要注意购买安置房一般需要考察卖房者的家庭成员情况、卖房者本人的经济情况,否则,容易起纠纷。(二)小心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三)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和具体的交房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四)要求卖方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一是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诉讼纠纷;二是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其实现在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多少都是存在一些风险的,而购房者要做的就是根据所产生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对,如有可能的话最好事先就作出应对,避免风险的出现,毕竟很多时候风险都是会给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失的。至于购买安置房的风险内容,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了解。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省简阳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弥补农民的损失,财政会下拨一笔补偿款。在实际操作中,征地部门和农民之间经常就征地补偿发生纠纷。这时,农民可以按照当地政策,依法维权。那么简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


·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房产证,还有一个的是土地使用证。那么关于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要的,过户需要将两个证书都过户了,不要求一起过户,可以一前一后,两个证书都过户好了之后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过户成功。 一、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


·土地长期转包能拿回来吗
      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看转包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按规定,转包土地应当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批。如果未经以上程序,则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拿回土地,但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程序无问题,那只有在转包协议到期后才可以拿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


·房地产开发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近年来,房地产发展可谓风生水起、方兴未艾,全国各地房价也在不断上涨,截止目前为止,部分区域虽有涨停趋势,但很多地方依旧持续涨高。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也逐渐增多,那么,房地产开发转让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有哪些协议和程序呢?将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一步步揭晓。 房地产开发...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土地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1、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


·地税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规范合理化,人们所能够行使的权利也是日渐增多,我们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会给国家缴纳各种税金,那么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认同时,这时我们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向上一级的税务机关提出复议,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地税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哪些? 根据《征管法》、...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陕西是一个历史文化非常丰富的省份,所以在陕西经常会有文物保护地点出现,当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该地区的人民就需要被征地,当然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进行的征地,政府都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给相关的征地补偿的,那么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 征地...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甲方(被继承人):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乙方(继承人):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丙方(继承人): ? ? ? ? ? ? ? ?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