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园林绿化可以给城市增添美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现如今,园林绿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个必备项目,有些园林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园林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随着园林学科的发展,还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游览区以及休养胜地。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根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怎样进行园林景观工程质量评估?
  
  质量检验和评定的分析
  
  1、准备工作要搞好质量检查和评定,必须做好以下机房面的准备工作。
  
  (1)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及特殊工序说明事项等资料分析工程的设计质量,再依照设计质量确定相应的重点管理项目,最后确定管理对象(施工对象)的质量特性。
  
  (2)按质量特性拟定质量标准,并注意确定质量允许误差范围。
  
  (3)利用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进行质检质评人员的技术培训。
  
  2、检查和评定方法工程质量的判断方法很多,目前应用于园林施工中的质检方法主要有直方图、因果图、排列图、散布图和控制图5种。这几种方法均需取样本,依据质量特性,绘制成必要的质量评价图用以对施工对象做出质量判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协商进行约定,但是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园林绿化工程的质保期一般都是最少一年。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如果在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过程中不合格,是可以依法拒收的。
  
  


·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
      我们您都知道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由自己所在的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大众普遍的想法时工伤的鉴定是要在自己身为本单位员工时才可以去申请,对于已经离职之后的员工是否可以鉴定工伤仍存在不少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您关心的关于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这个问题,希望能对您...


·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如何认定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
      工作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怎么分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怎么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希望发生工程质量责任,因为一旦要划分了就意味着有了工程事故发生。这是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危害的。不过该分清的还是要分,比如说工程质量责任划分问题,只要明确责任,才能让后续的事情更快更方便的解决。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涉及到很多参与方,也是建筑工程纠纷比较多发的一个领域。对此,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活动,特别出台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具体了解下规定的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如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那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终止劳动关系...


·我国的工伤鉴定分几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那么,我国的工伤鉴定分几级伤残?我们在下文中将详细解答。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


·一、保险公司代理合同劳动合同二者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代理合同劳动合同二者区别是什么《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整个合同书没有一处体现劳动合同字样在合同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的是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也只是一方给予另一方造成...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权要依法进行,不得蛮干,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的追讨工资,还会给自己找来麻烦。那么,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在线咨询 > 一、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 一、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