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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要求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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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后,实际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而在具体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光是根据约定好的内容作出还不行,此时要有一定的要求。那到底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要求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要求都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主要内容也是必须包括的内容。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一)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二)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也是要求夫妻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就不能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这里要求满足的条件,其实也可以看作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要求,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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