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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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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真实性往往不存异议,但对凭证所反映的转账目的,被告则可能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等为由,从而否认原告提出的借款事实主张。在此情况下,被告所持的抗辩的内容,实际上是一个新的主张,即双方当事人之间还存在原告所主张的借款关系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的基本原理,被告对于其所主张的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借款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等,即应负相应的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在被告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借款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对于其于起诉时所主张的借款关系的存在,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从理论上看,如果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借款关系主张提出了反对主张,并且对所持反对主张提供了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则应当可以认定被告的反对主张成立,从而否定原告的主张。但是,实践中存在被告虽然提出相应主张和证据,但证据的证明力难以达到确证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需要原告进一步举证,从而使法官能够对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对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作出准确判断。


·催款函
          催款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和编号、催款和欠款单位的名称和账号、催收内容、处理意见、落款等五部分组成。
      (1)标题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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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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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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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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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款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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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如何处理?
      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报道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影响大等特点,再加上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时往往又要追求时效性、爆炸性等效果,因此,其报道的内容一但失实,造成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对涉及的民事主体的名誉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发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报道失实后,采取措施及...


·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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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条”是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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