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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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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
  2011年1月1日期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如果受伤者的伤残等级为1级,一次性赔偿金按照赔偿基数的16倍支付;6级按照赔偿基数的6倍赔偿;9级按照赔偿基数的2倍赔偿。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建议受伤童工先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然后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1、雇佣16周岁以下童工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应由非法用工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是,“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十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也就是您所在的保定市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08年保定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7892元,2009年保定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要高于上述数额,可到劳动部门查询。
  2、要求赔偿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非法用工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因此死者的亲属应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定市东风路市政府东配楼一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3、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后都没有向法院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死者的亲属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就可以拿钱了。
   二、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虽然很多国家对于雇佣童工的问题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在我国是严明禁止不允许雇佣童工的,但是总有人会为了追求更低的成本支出而雇佣童工,同时还可能出现雇佣童工导致死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就需要按照相关的 法律依据与童工家属协商好赔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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