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有哪些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有哪些规定
  
  一、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
  
  可以异地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关于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您可以相应的了解一下。选择异地起诉的原因有很多,有些当事人的居所并不固定,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在异地进行诉讼的,这些都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异地的处理,否则法院也是不予立案审理的。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报告内容先是简单描述一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容积率等),及获得的开发建设批文(如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方的资金大体投入情况(写这个是...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 1、拟订收回方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 近年来,为了城区规划,大量破旧的城镇房屋被政府征收,在农村地区,政府在征地时有时也难免会征收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将要被征收或者已经被征收的情形,罪关系的是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那么,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偿吗? 一、政府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给补...


·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
      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由于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受到法院管辖地的制约,所以有些公民在遇到网络诈骗以后,由于身处异地,不知道应该怎样解决。实际上单就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的这一问题,就是很多在异地遭遇网络诈骗以后的受害者都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甚至有人会觉得只有到自己户口所在地...


·土地继承权的顺序人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土地继承权的顺序人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土地继承权的顺序人司法解释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344元/亩;旱地/园地:22172元/亩;林地:1108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4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部工矿发展区   ...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一、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什么? 还款合同的诉讼地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


·上海墓地使用年限相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超级大国,因为我国人口巨多,所以为我国人口的用地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土地隶属国有资源,我国人民在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并且使用的年限上也是有规定的。对于这一点墓地也是相同的,在我国即使是墓地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以下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上海墓地使...


·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一、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都是以转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之后企业要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在特殊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企业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多,但是还是存在的。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
      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