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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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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

   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者任意挥霍其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总是怠于提起离婚之诉,此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就会代为提起离婚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在被监护人合法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该解释中代其进行诉讼就理解为既包括代为起诉,也包括代为应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在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情况下是可以由诉讼代理人出庭代为诉讼的,包括原告也包括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与被告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如果说可以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参加离婚诉讼,而禁止其作为原告参加离婚诉讼也是有悖常理的,不能自圆其说。

   要对原告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只要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原告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论对方当事人是否提出异议。经过司法鉴定,如果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并未完全丧失辩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其可以作为原告到庭参加诉讼;如果其确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离婚之诉。但由于本案原、被告的夫妻关系仍然存续,被告以配偶身份仍是原告的监护人,在此情况下,原告的女儿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待上述程序完善后,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准许原、被告离婚。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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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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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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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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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戒;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情况下,仅由代理人出庭不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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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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