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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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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男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

  
     在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想达成离婚的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能够,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如上述一中的情形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或者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交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方式送达。

   其一:女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如果通过外交途径仍不能送达,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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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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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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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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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 几种:(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 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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