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一、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医疗纠纷,常见的包括侵权和违约,也即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一)医疗侵权之诉的诉前证据准备
  医疗侵权之诉,患方需要证明与医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并发生了医疗损害;医方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诉前证据准备应以此证据责任分配为依据。
  1、患方的证据准备
  (1)证明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医疗关系存在;化验单、检查报告、处方等其他证据也能证明存在医疗关系。
  (2)证明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
  病历、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都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化验单、检查报告,尤其是有前后对比的化验单、检查报告也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证据。
  (3)证明物质损失的证据
  主要是收入证明、医疗和其他费用凭证,赔偿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证据
  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虽不是患方的举证责任,但准备证明医疗过错行为的证据,对主张的成立,诉讼请求的实现是有利的,也是必要的。
  患方在诉讼前通常无法收集到主观病历,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肯定是不全面的,即使如此,患方也不可采取盗、抢等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病历,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医方的证据准备
  医方准备的证据主要是病历资料和共同封存的实物,如患者的医疗过程涉及到其他医疗机构,也包括其他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对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说明性书证准备。
  医方在准备病历时,要注意保证病历的原始状态,任何改变病历资料内容的行为,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医疗过错无法认定的,都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一般认为,医方提供了病历资料,并不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因此,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认为是医方的举证义务。
  在涉及到输血、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医疗纠纷中,医方应准备证明血液及制品、医疗器械和药品来源的证据(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如纠纷涉及到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的合法性,医方应准备证明其机构和人员合法执业的证据。
  (二)医疗纠纷违约之诉的诉前证据准备
  医疗违约之诉,原告需证明其与被告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在患方为原告的医疗纠纷违约之诉中,常见的情形是因患方认为医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时患方应准备证明医方违约的证据,医方应准备证明无违约的证据,其他证据准备与医疗纠纷侵权之诉没有什么区别。
  在医方为原告的医疗纠纷违约之诉中,如解除医疗服务合同诉讼,医方需准备证明其与患者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并准备证明应当解除合同的证据。单纯以欠费证据,解除合同,很难得到裁判支持,医方应准备患者疾病痊愈或无继续治疗必要,本合同项下的医疗可以终结的证据。
  医疗纠纷违约之诉通常也需要进行鉴定,但这时的鉴定,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举证谁申请,不再是医方一方的义务了。
  由此可见,在医疗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方面,所涉及的医疗知识、法律知识等专业知识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当事人,尤其是患者由于受到个人知识水平、个人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影响在整个诉讼的过程中往往会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医患纠纷一旦引起,应当及时积极地寻求相关机构和律师的协助。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1、大病医疗保险是指因人们在患重大疾病并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以后由相应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


·医疗纠纷不想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医疗纠纷不想走法律程序怎么办?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一、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什么呢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的。 医疗损害责任补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十分常见,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也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那么,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具体该赔偿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我国法律对于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由于在现实中各种新生儿医疗事故频频发生,所以经常会用到它。那么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网就来告诉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主要赔偿...


·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伤残医疗过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患者就医时由于医生的失职,操作不当,水平有限等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这种医疗过失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会通过相关机构采取统一的鉴定程序进行核查,根据医疗过失的严重程度和患者遭受的损伤程度进行赔偿,那么,伤残医疗过失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请往下看 一、患者提出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