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如是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如是非医疗事故行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赔偿标准,如下: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丧葬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条文——
  
  第2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18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3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37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40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第46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48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怎么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51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由上可知,一旦因医疗事故出现任何纠纷,家属需要索求说法及赔偿,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切记不得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有殴打医疗工作人员等不合法行为。看似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比较繁杂,却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权益。
  
  现如今医患关系处于一个微妙又紧张的氛围中,医生怕遇到蛮不讲理的患者家属,家属质疑医生的水平,因此在医疗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医疗纠纷。若是发生医疗事故,更为严峻,老百姓除了大吵大闹,对于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索要相应的赔偿等等往往一无所知。而我们在这里整理了一套医疗纠纷赔偿程序,希望通过正当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由上可知,一旦因医疗事故出现任何纠纷,家属需要索求说法及赔偿,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切记不得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有殴打医疗工作人员等不合法行为。看似医疗纠纷赔偿程序比较繁杂,却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权益。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纠纷相对一般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繁杂、时间周期长等特点,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因为既欠缺法律知识,又欠缺医疗知识,因此在这些案件面前大多都是一筹莫展。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首先一定要审查医疗机构程序方面违法的事...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您生病了都会想到去医院,说不定会跟医院之间产生医疗纠纷,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处理好。并且处理医疗纠纷应该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处理原则,那么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寻找答案。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一、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由这三个...


·治(医)疗费。
      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法主要是保障职工的权益,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工资福利上,更重要的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因为非工伤或者患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法也有具体的规定,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具体的内容就是以下的介绍。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 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笔者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和发生在精神病院的...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今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了阻碍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首先得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这里就涉及到民事诉讼归责原则。那么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少儿医保可以在学校申报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办。接下来,由我们带您详细了解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