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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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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要有合同存在,就认定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

  

    这种做法忽视了劳动关系从根本上是实践性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用工行为,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是否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否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只有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几类复杂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掩盖真正的用工关系,如虚假劳务派遣关系、关联企业之间混淆劳动关系、超市(商场)隐蔽用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裁判机构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判断劳动关系的归属,劳动合同只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证据之一,而非充分条件。

  

   有些比较灵活的用工制度是法律认可的,但是法律规范并不完善,实践中就存在利用法律漏洞侵害劳动者权利的现象,最明显的就是劳务派遣制度。法律规定的粗疏,使劳务派遣制度在劳动合同法出台相关限制规定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泛滥之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正式职工变成派遣劳动者,而从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来看,根本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

  

    有些劳动领域内的做法明显违法,比如建筑行业中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或者个人挂靠公司从事运输,但是在确认行为违法后,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如何处理却没有明确规定,如包工头或车主招用的劳动者是与包工头和车主形成劳务雇佣关系,还是与建筑公司或运输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由于法律规定不一致,裁判机构作出的裁决和判决也各有不同。同样的情况,有的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有的被认为是劳务关系。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1、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2、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同工同酬的标准很难界定,一般来说,是在不低于当地最低...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何种标准?
      纵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全文,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究其实质则是立法变化而引发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问题。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将劳动纪律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之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动纪律...


·附补贴的公益劳动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应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2、附补贴公益劳动也不同于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者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


·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工会程序,能否事后补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故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对此,劳动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天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月双倍工资给予劳动者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未签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未签订认定...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章,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规章制度的效力条件首先包括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和向劳动者公示。 但...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能否向民办学校主张签订教师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定,但依据常识,劳动是后天形成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劳动者,首先需满足从事相应工作的自然条件,如脑力和体力。其次,需不违反法律基于法益保护而作出的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


·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计划外怀孕的,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受到法律特殊保护。《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均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亦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


·试用期约定的服务期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即试用期约定服务期合同为无效合...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1、跳槽后的工龄计算办法: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换了工作单位,工龄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其实,如果劳动者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就能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也该计入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劳动者仍留企业工作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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