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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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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允许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除了转让就是竞拍,对于不同的方式虽说本质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还是企业间的商业竞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对于有关的房地产企业有着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
  
  
  第三种,就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
  
  
  (2)禁止性规定
  
  
  1、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问题的回答,对于有关的企业来说,这类问题的解决只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解决就会缺乏实际的效果,因为是商业竞争的结果,所以对于问题的解决,一定不能忽视市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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