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近些年,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发展比较迅速,作为建筑工程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造价也在不断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工程造价行为,贵州省制定了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那么其内容有哪些呢?那下面是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请您阅读。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米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内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廓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勒脚、台阶、挑出宽度在2、1米以内的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及罐体平台;没有围所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无永久性顶盖的场馆看台、架空走廓、露台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设计不利用或净高在2、1米内的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8、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与建筑物不相通的变形缝、廓道、 落地的櫉窗等。
  
  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采用定额计价
  
  序号 费 用 名 称 计 算 式: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 定额直接工程费+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材料预算价
  
  1、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2+3+4+5
  
  2、人工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3、 机械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4、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 人工费+机械费
  
  5、 一般土建 :
  
  人工费+机械费 二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 按定额规定计算
  
  6、间接费计算顺序表:
  
  (1)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定额测定费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0.74%
  
  (3)社会保障费(养老、失业、医疗)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22、21%
  
  (4)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5)住房公积金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3、23%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0.41%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介绍,要通过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再根据面积代入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包括了工程排污费、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等。您在计算建筑工程预算时,可以参考上述对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介绍。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分别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用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庭也会在诉讼中进行案件鉴定,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医疗鉴定,工伤鉴定等等,每种鉴定都有着它独特的方式,也适用于不同的场合,那么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分别呢? 一、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


·销售公司劳动合同最佳范本应该怎么写?
      销售公司劳动合同最佳范本应该怎么写? 甲方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营地址 : 乙方: 性别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


·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协保人员和我们了解的协警有一定的关联,在某些方面协保人员和协警拥有一样的法律地位。但是您较为关心的就是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因为承认协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协保人员就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协保人员...


·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所谓的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无外乎于就是当地的社保机构,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又进行了第二次的认定。工伤认定的结论书不是像有的人所想的那样,社保机构第一次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就代表着最终的效力。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一、重新做出工伤认定的原因...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行误工费的理赔时,还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这些材料证明包括: 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员工证...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导致自己的人身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的,但是如果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的,但是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间 1、...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


·劳动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事,但不是每个工作者都对劳动法有所了解,有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那么出来工作,一旦用人单位确认了要你,就会签订劳动局劳动合同。一般至少一年,多的可能五年,当劳动合同到期了,万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那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解答 一、...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无法约定劳动...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进入新的工作单位,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一些原因,如果遇到需要变更其中有关条款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用到聘用合同变更书了。那么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和你说一说。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变更年月日...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