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前房屋价格很高,城市生活的压力很大,年轻人往往要工作很久才能买到房子,再买房子之前往往需要租住房屋。租住房屋有的时候会碰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方要给守约方赔偿。那么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从上述内容中您知道了房屋租赁过程中,违约租赁合同赔偿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您在碰到违约的情况时可以按此办理。为了避免麻烦,您在选好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最好事先和房主约定好违约条款然后写在合同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订了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这一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定的标准有哪些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劳动者,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议的时间肯定不是无限期的,因此,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期限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申请复议的四种情形: 【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工...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 1、按照证据规范,因为指纹的唯一性,同事的证明材料一般是需要盖手印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国保监会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反洗钱职责,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制度,实施反洗钱监管,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以及保险代理机构,有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向保监会报告反洗钱情况,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案...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


·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劳动者,想要获得工伤赔偿的,那么首先就要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要向相关部门申报工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报工伤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具体说来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