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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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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辞去之前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马上办理入职时,却被告知之前的公司并没有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无法入职新的公司的时候怎么办?不用着急,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处理。
  
  一、到劳动部门投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的。
  
  二、提出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实践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提起劳动仲裁的,可以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请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您面临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问题时,不要着急与慌乱,依法办事。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我们应该采取到劳动部门申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两种解决办法,您可以参考以上方法,要求公司给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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