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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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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吗虽然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当地的行政机关,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在与民事主体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之后,将该面积的土地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范本
  
  襄土储字[ ] 号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樊城炮铺街3号,联系电话:3486000。
  
  被收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
  
  第二条 甲方收购位于 的国有土地,面积 平方米(合 亩),用途为 用地,其四至位置:东: ;南: ;西: ;北: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原土地取得方式 。
  
  第三条 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亩(元/m2 )(小写) 万元/亩(元/m2 )。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亩(元/m2 )(小写 万元)。
  
  第四条 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0%即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㈡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 日内开始甲方分 期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 %即 万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付给乙方剩余土地收购款总额的 %即 万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前付给乙方全部土地收购款即 万元。
  
  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购款计利息。
  
  第五条 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㈠甲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一款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 年 月 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襄樊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 本合同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乙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与其他类型的土地一样,都需要在平等的基础之上见签订,否则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任何类型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规定的,在年限届满之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制定的机构,提出续期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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