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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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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户一宅”的原则
  
  二、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这样就自然要说到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话题,我觉得可能的结果应该是出租流转,一是法律障碍,二是实际需要。如果放开农村宅基地买卖,那么将村不村、寨不寨,非要把乡村搞成四不像。
  
  但是,由于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间买卖,这也存在问题,就是怎么界定谁是村民?现在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多元化、个人多重身份的现象很普遍,你今天说他是农民,明天他可能就进厂当工人了。
  
  由于户籍制度消除了非农业和农业的户籍类别。特别是人口流动的复杂性,未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下面我们从几个发展模式来展开讨论:
  
  一、从北京摊大饼的发展模式看
  
  现在城市发展规模已经到了六环以外,甚至与河北很多地区几乎就要连成一片。不但耕地红线早已不能保证,生态空间、青山秀水更是不可想象。
  
  二、关于城市化发展模式
  
  我国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从早期的城镇化,那时以乡镇企业为代表。到大城市化,认为特大城市容纳人口的模式速度快、效率高,那时以新加坡、墨西哥作为案例。
  
  三、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也好,城市化也好,不能只考虑人口的转移和聚集。城镇化的发展,其实只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还有考虑产业发展,比如以前的大工业模式也要改变了,对农业的看法也要转变了。
  
  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我们深入地想一下,大量的加工业、制造业、环保产业、基础工业需要向小城镇转移发展。从而带动小城镇的发展。新型程正华应该是人与自然与社会的自然协调发展。而不是人口的机械性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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