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民法典把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这属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不可抗力、延误等情况,发生这些情况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工期延误索赔。今天整理了关于工期延误索赔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临时增加了什么任务,只能带回家完成。那像这样员工回家工作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是否算是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回家工作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标时,对于招标企业的资质、技术人员的质量都有一定的要求,而很多规模不够大,工程师不够多,实力不够强的企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达到竞标要求,证书挂靠由此产生。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工程师证书挂靠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师...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三、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辞退补偿不属于职工薪酬,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严重违反...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单位...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随时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