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也即弱电工程,也是一种专业课程的名称,若通信工程的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会导致网络堵塞等。通信工程涉及物理电子、微电子以及其他的与计算机行业相关的领域,故而通信工程的质量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
  
  (一)工程质量目标承诺
  
  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承诺:单位工程优良品率 100% ,合同工期履约率 100% 。
  
  (二)质量保证体系
  
  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各施工队、作业组设立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置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本标段的施工技术、质量问题,负责组织关键、疑难问题攻关。
  
  2 、技质科负责日常施工的质量管理,工程报验及配合驻地监理进行各项活动。
  
  3 、各施工队、作业组设兼职质检员,负责本施工队、班组内部施工自检,质量检查员及兼职质检员均由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4 、工地试验室的建设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在质检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5 、质量检查人员执行达标上岗制,不达标不准上岗。
  
  (三)保证工程质量措施
  
  对本工程,我公司将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施工保证、经济保证五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见质量保证体系图) ,并坚决做到“三全一高”,即建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全系统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推行高标准质量管理,运行 ISO9000 族系列标准质量保证模式,对各质量要素进行全面控制,以推动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实现预定质量目标。
  
  1 、思想保证
  
  对全员实施全过程的形势教育、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和创优思想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使全员明确目标,牢固树立“质量在我心中,创优在我手中”的思想。
  
  ( 1 )教育全员要认清当前狠抓质量和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深刻理解质量、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明确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发展、质量就是企业实力的最好证明。
  
  ( 2 )对全员进行 TQC 教育,使全员了解 TQC 活动的基本知识,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为用户服务、用数据说话”的观念。
  
  ( 3 )对全员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现场会,抓样板、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 4 )思想教育要做到有面、有层次、有内容、有效果、有检查、有记录。
  
  2、组织保证
  
  ( 1 )建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①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队队长、工班长参加的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质量监察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施工质量检查,同时,队级设质检员,工班组各设一名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质量管理网络。
  
  ②搞好分工负责:在质量管理上,项目经理统管全盘,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工程结构和分类进行分工,实行领导干部分段、分片质量管理责任制。工程紧张阶段,领导进驻现场,跟班作业,指挥协调。
  
  ③明确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从项目部领导到每一个职工,根据各自岗位,按照整体创优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目标、有责任。
  
  ( 2 )健全全系统的质量管理制度
  
  ①贯彻 ISO9000 族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办法,对施工质量管理中各项工作做明确规定,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②加强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对监查情况及时召开分析会,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坚持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队以上主要负责人、技术主管、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程例会,通报施工情况,找出解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 3 )成立以总工牵头、生产技术科长为主管、全体技术人员及班组业务骨干参加的 QC 活动小组,积极开展 QC 活动。
  
  3 、技术保证
  
  ( 1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实行技术人员承包责任制,逐级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确保技术工作的严密性与正确性。
  
  ( 2 )推行现代化的技术管理,运用统筹方法网络技术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搞好资源配置,努力降低成本,并严格按照网络计划实施,使整个工程随时处于受控状态。
  
  ( 3 )建立施工方案数据库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各种资料,分析整理,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实施动态管理。
  
  ( 4 )结合工程特点和质量目标,按照部颁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制定种类施工工艺和内控标准。
  
  ( 5 )严格设计要求,坚持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对重、难点工程下发《作业指导书》,搞好岗前培训,让所有职工都清楚各自施工项目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操作规定。
  
  ( 6 )重视测量工作,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强干的队伍,装配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等先进的测量仪器,以便充分地保证测量精度。
  
  测量时认真做好记录,所有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按工程项目分类装订成册,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隐蔽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作为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的附件,施工测量资料及竣工测量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
  
  ( 7 )选派精干的试验人员,装备精良的试验仪器,建立能满足各项试验要求的试验室,做好材料的试验签定和各种配比的设计选择,严格试验检测工作,外购材料必须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证)齐全,进场后须按规定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切实把好试验关。
  
  ( 8 )积极推广“四新”技术,采用先进检测手段,控制施工每个环节。
  
  ( 9 )认真贯彻标准,实行施工技术、测量、试验、计量全过程管理,做到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相统一。
  
  4 、施工保证
  
  ( 1 )完善质量检测手段,用检测控制工序,让工序控制过程,靠过程控制整体。从施工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入手,全过程的跟踪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依数据说话。
  
  ( 2 )严格质量标准,实施标准化作业,做到全部工序有标准,有检查,并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运用到各项施工生产中去,切实保证标准化的作业质量。
  
  ( 3 )严格工序控制,施工中严格执行“五不施工”制度,即施工桩搞不清不施工、无技术交底不施工、无复测资料不施工、无质检工程师签证不施工、无监理批复不施工。
  
  ( 4 )严格执行“四检”制度:即工序自检、交工互检、项目部控检、监理检验,不经四检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 5 )严格质量验收。在日常检查或月份验工计价时,对存在个别缺点和不足的工程,限期改正。对不符内控标准,影响创优的工程,坚持推倒重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 、经济保证
  
  落实经济责任制,使工程质量和经济利益相持钩,队以上领导集体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全面推行优质优价。
  
  要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首先承包方需要与发包方在承包工程中进行承诺,保证工程在完工验收时可以到达怎样的标准,其次在施工前需要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要求工人严格按照标准从事作业。
  
  


·职工被迫辞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职工被迫辞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职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此时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主动辞职与被迫辞职,被迫辞职很大可能职工并不是自愿的,而是受到单位的胁迫才提出的辞职。那在职工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被迫辞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资质管理类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企业,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1、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根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


·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业还存在有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有些人认为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属于童工,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属于童工。对于童工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工人的年龄来进行判定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童工的定义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很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因为劳动仲裁省钱省力,可是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争议中关村时效是多久,如果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


·劳动合同期限3年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3年是什么意思合同期限是三年,即在此期间,你与公司都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有一方违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个协议,双方没有特殊理由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法更多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


·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 2、发挥造价咨询单位作用,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所要求; 3、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装修工程,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受伤后,职员一般都会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必须按照各地鉴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各地的鉴定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
      用人单位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有必要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免除,不然的话就归于不合法,需要对劳作者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如果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应该怎样去争取赔偿,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和本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赔偿: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