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在建设的过程中,其中某个职业它没有好好履行自己的义务,给整个工程带来不好的作用,那这时候就需要把他换下来,不用他了,再换一个更好的来执行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一个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需要像一个文书的东西来规定您的责任。所以就得了解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3、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4、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5、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6、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7、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8、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9、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所有变更报告均应按单项和规定的统一格式(附后)填报,在可预见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应立即填报变更报告,使变更审批留有足够的处理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变更审批。
  
  若非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因工程工期或工序等原因擅自进行变更处理,否则若因施工单位延误处理时机,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与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一)按变更项目归属,即是否有合同约定,可分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合同内项目是指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含的工程项目,包括各项目及子项目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价及其按业主最新确认的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通知单)重新计算并经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及价款。合同外项目是指合同以外新增的工程项目。
  
  (二)按变更性质分类,可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对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引起的变更,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分为特定设计变更和非特定设计变更,特定设计变更的项目必须符合必要性和唯一性原则,即满足必须做且必须这样做的项目。必要性是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非变更不可,不变更则绝对不行;唯一性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变更方案是特定的、唯一的。
  
  施工变更是指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或有经济更优的施工方案而发生的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外的工程变更都归属于施工变更。
  
  (三)按变更提出单位分类,可分业主提出的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四)按单项审批权限大小分类,可分为I类、II类、III类,即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II类变更按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大小又分为A、B、C三级。
  
  四、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按分类、分级原则,快速、准确、有序进行处理。凡是与技术参数有关的变更,必须先由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方可变更。
  
  五、工程变更的责任
  
  1、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及业主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其按原设计施工,如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设计单位应当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规范设计,不得随意提出变更。如违反变更程序随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造成损失的则按设计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设计费。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在设计上的必要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把关不严,或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部监管不到位,违反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审批工程变更,或在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审批中未尽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的详细介绍,您对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都有所了解了。如果我们是投资人,通过了解这些,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是建筑人员,那都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你是户主,那就的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位,建设方会通过发包的形式确定承包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其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的责任也应该写清楚,以防止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如果产生劳动争议了,就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果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单位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一、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不需要。 假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律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你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也就是等30天的时效到达后,双方的劳务合同也就停止了。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辞职一...


·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的总类很多,有些人从事的工作每天需要在分贝很高的地方工作。时间长了,听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跟你接触劳动合同了该怎么办呢?今天和我们一起来看看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呢?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


·有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工伤鉴定标准作为工伤认定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应为鉴定会影响到赔付金额,那有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对劳动者受伤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要是确认属于工伤的话,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然而在认定部门作出了结果之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职工或者...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多数时候支付经济补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但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付。那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结束后签订的,其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妥善管理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合同的管...


·做工伤鉴定最快得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是解决工伤纠纷获得工伤赔偿的途径之一,发生工伤双方往往因为伤情的严重与否、工伤的赔偿问题等等无法协商一致,这时就需要工伤鉴定的结果来解决工伤的一些问题,而做工伤鉴定要经过一些程序所以需要一段时间出具结果,但是也有最快出结果的时间,那么做工伤鉴定最快得几天出结果?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