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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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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二、执业医师要完成的工作
  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二)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三)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四)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五)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三、医疗事故鉴定有几个阶段
  鉴定程序可分为受理、调查、作出鉴定结论三个阶段。
  1、在受理阶段,当事人双方可在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选定鉴定委员会委员,组成鉴定委员会,由主持人公布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当事人可提出回避申请,由有权机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2、在调查阶段,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申请书、病历等证据。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口头调查,并应公开进行。目前的鉴定程序都是书面调查,这样不利于查清事实,也不利于提供证据和充分地辩论。
  当事人可委托医学专家或律师出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鉴定委员会以中立第三者的身份,听取双方意见,并对双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纳。整个过程及内容由记录人记录在卷,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3、在作出鉴定结论阶段,鉴定委员会评议应不公开进行。由鉴定主持人负责鉴定书的的制作。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怎样规定的吧。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是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问题,鉴定结果也是与最后的处理结果相关的,因此您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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