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不少公司或企业在出现资金缺乏时,会采取股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的问题,所以了解一些股权质押贷款的办理程序对成功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很重要,那么今天,是我们就帮助您解决关于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下文是具体的分析,请您仔细阅读。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需要具备的资格
  
  (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股权质押贷款程序: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合同的签订: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2、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3、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合同的登记: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四)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就是关于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全部介绍了,首先要想办理股权质押贷款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其次在具备了相关的准许股权质押贷款资格后,在办理该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资料,最后是签订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内容办理贷款。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一、拖欠货款 (一)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一、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 (二)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追讨欠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要注意的是,它是有法律时效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此外,实务中,债权人在诉讼追讨欠款时一般需要准备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


·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债务,同时也会拥有一些债权,这是很正常的。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要进行结算的,这时候需要一份协议书。那么,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债权债务结算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这个问...


·债权转让公告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公告诉讼时效中断 一、债权转让公告诉讼时效中断吗 可以中断。 (1)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2)债权转让发生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宿舍有这种舍友,那么先要搞清楚,如果她只是容易忘记别人借给她钱之后不记得还,建议可以提醒她还钱,一般这种情况比较好,和她多沟通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她是故意忘记不还钱,那么就告诉她,她借了的钱,虽然不多但是有急用。可以借助无伤大雅的语言来催债。如果...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一、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内容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