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则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

   关于毕业生就业时所享有的权利 :首先,作为一名就业者,其拥有对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女性就业者有平等就业权,在录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再次,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然而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此种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而交纳了此笔费用,则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所交费用。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下面,对于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详述:

  

  (1) 工资: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故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2) 福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效益好的企业还可发给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对于女性工作者还有专门的生育保险。



  

  (3)工作时间与休假: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作制,对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分别支付工资: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职业培训:对于大家关心的各种职业培训,如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公派出国、上研等职业培训,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有此义务。这要视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情况而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其效力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分割共同经营企业的本质是对营业的分割,营业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认定,可参照分割企业的营业价值酌定。由于竞业禁止条款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应当对竞业禁止条款进行司法审查...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劳动者的行为是否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严重违纪...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1、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2、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同工同酬的标准很难界定,一般来说,是在不低于当地最低...


·未达到试用期法定最高限,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可以一次...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即使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不论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均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额外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的一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而解除...


·未用真实身份信息就业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损失依法由谁来承担?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基本养老保险发生争议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纠纷。是指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因劳动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办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保险纠纷。二是基本养...


·原公司不给辞职,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造成原公司项目瘫痪,怎么赔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原公司要求完成项目后再离职,而劳动者认为原公司做法错误,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跳槽员工离职后对原公司项目瘫痪,他要赔偿原公司损失,包括: 1、公司招聘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