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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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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3、 对于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依据du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zhi四十条、第四十一条dao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计算,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常识,其法律效力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有约束力,但现实中的劳动关系肯定有大量在这个日期之前就形成了的。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时,2008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劳动关系,补偿金或补偿金的起算日如何确定?

   5、“根据现行法律,补偿金起算日,如果劳动者与单位成立的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成立的,应当从劳动关系成立日起算的。”


·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该协议的,应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国《劳动合同bai法》第du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zhi劳动者可以在劳dao动合同中约zhuan定保守用人单shu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作为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之一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的损害后果如何承担?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辞职?
      公司录用员工后,为避免承担员工的法律责任,不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员工找到条件更好的公司后辞职,但是因为双方没签劳动合同,担心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怎么辞职。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即使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1、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擅自降低提成比例,并据此发放业务提成款...


·已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否予以支持?
      有些劳动者为了能够继续在单位工作,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合理要求。在短期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将有固定期限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武秋芳等12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批复前,司法实践中对...


·如何准确界分经济补偿金与其他赔偿金?
      1、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纠纷当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虽然两者在劳动纠纷当中都是要赔偿一定的金额给员工的,但是却是有很大的区别。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应是一种替代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说明,但其立法意图已...


·特定时段社会保险费追缴时效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此规定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故本案的法律适用应当沿用国务院《劳动保障监...


·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应当如何处理?
      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责任竞合问题予以明确承认,并允许当事人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诉因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以存在其他诉因为由拒绝受理。 我国《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制度。《...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提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单位的合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较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没有结束的时间,那么只要不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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