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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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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国家科委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一些地方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都是3年。但由于现在科技发展迅猛,知识、技术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一般商业秘密经过两年基本上已丧失了秘密性,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为2年。

    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为什么规定为两年,主要是从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考虑。一般来讲,对用人单位,两年时间劳动者掌握的秘密已经有所滞后,劳动者从事同业不会有太大的危害;对劳动者,两年时间不至于严重影响自己所长,求职不会造成太大的困境。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约定的竞业限制协议期限超过两年的是否有效,司法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但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原来的约定仍然有效,双方需按原约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议免除该项义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由职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计入工资发放,均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与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不符,属于无效行为,由此给职...


·工作多久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作多久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 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 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 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


·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吗?
      完全忽视劳动者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过错而认定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可能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形。 故在特殊情形下,确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其职责范围包括管理订立劳动合...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故意或过失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能否据此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二倍工资,应考量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如果是其他原因包括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违反该协议的,应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国《劳动合同bai法》第du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zhi劳动者可以在劳dao动合同中约zhuan定保守用人单shu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


·带薪年休假的举证责任
      根据相关的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对于涉及未休年假的举证责任,首先劳动者应当证明的事实:一是已经连续工作满一...


·员工旷工如何处罚和开除?
      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企业的处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不认可企业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不认可自己的旷工行为,企业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企业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律师建议: 1,企业应...


·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争议处理的程序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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