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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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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合同终止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不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只要维持原待遇,并及时主动执行劳动合同续签,那么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面对在职人员提出的加薪申请,公司可以有权拒绝,并终止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想利用续签合同借以加薪,还是要慎重考虑。保险起见还是劳动合同续签后,总结自己的加薪筹码,递交一份正式的加薪申请,并与你的上级和人力资源认真的进行一次沟通,表明你需要并应该加薪的理由。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正常的做法是不应该因劳动合同到期就无缘无故的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很少有会主动的会给职工加薪的,当然这也要结合职工这一段时间之内的各种表现和业绩量来考虑。如果职工个人也认为平时的表现是比较突出的,可以向公司提出加薪申请,但批不批准就在于公司的态度了,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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