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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正常使用是否构成对其他共有人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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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状态,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指数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而形成的某一共同关系,他们基于该共有关系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的特征是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一定的份额,而共同共有的特征是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共同共有人中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共有权,却不能独立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不取决于份额而具有平等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在共同共有期间,各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基础未丧失或不存在需要分割的重大理由时,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其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而不局限于共有物的特定部分。共有人侵害共有物时,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但共有人基于正当理由对共有物占有、使用且未损害其他共有人权益的,其他共有人亦不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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