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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礼照片丢失怎么赔偿,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
  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当时定好的价格是1780,拍后片子拷到硬盘里面,结果几天后硬盘掉地上摔了,拿去恢复数据尝试了2次失败,最后通知客人片子无法挽回,客人要求赔偿10倍,按照行规里面一般是3倍,请问是我要怎么给客人赔偿,我想走司法途径,是否合适,还是私下协商的好?

·欠款还有效吗?,我和前夫在2000年离婚时
  我和前夫在2000年离婚时,我们的房产归他。但是他要偿还为了买房而借了我母亲3万元。这是在离婚协议上写明白了的。前几年前夫一直在躲我,所以钱我一直没有要回来。但是现在他又结婚了,还有一套房产。时间已经过了11年了,我还能要回他欠我母亲的3万元吗?我该怎么办?

·现役军人家属有享受地方上的医疗待遇
  现役军人母亲做手术花了25000能补贴吗

·离婚,宝宝怎么办?,你好
  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养个宝宝是缺氧缺血性脑病她要离婚,想一走了之。其实是人为的,在怀孕的时候,叫她查怎么也不肯查,她家里人也不讲理。现在,她跑了宝宝也不管,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会怎么个讲法。就是离婚,宝宝怎么办?宝宝?个月

·结婚三年,分居两年,这种情况下离婚处理
  女方要分男方的工资吗?

·关于离婚财产纠纷,如果聘请律师,律师有哪些义务?
  问题补充:就前述自建房屋、女方外借钱款以及男方单位住房补贴问题,如果女方聘请律师,哪些证据是可以请律师帮忙收集的?女方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给律师?律师的职责范围是哪些?女方可对律师提出哪些要求?另外,男方长期用脏话辱骂女方算不算家庭暴力?因为男方的坚持(男方是离异再婚,自己有儿子,一直反对女方生孩子),导致女方数次怀孕又被迫流产,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在女儿出生前

·关于工伤,晚上11点钟加班后骑电瓶车回家路上
  晚上11点钟加班后骑电瓶车回家路上,突然跳出一只野狗,因躲狗摔倒,导致髌骨粉碎性骨折,算工伤吗。

·未婚生育一胎的罚多少钱
  我有一个女?岁了,生完孩子结的婚,户口按到外地了,我去计生办要一胎准生证那他不给办,孩子的户口不在我们身上,

·男女双方都是再婚,再育,新婚姻法是否有规定
  男方的有一儿子属于他抚养,女方的儿子归前夫抚养,这样的家庭能否再生育一个呢?

·离婚孩子改姓怎么办,孩子改姓都需要什么东西
  孩子改姓都需要什么东西

·如何办理结婚迁移证,我是四川人
  我是四川人,结婚在湖南,现在想把我的户口迁入湖南,我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办迁移证明要不要本人去派出所的

·求助,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和我女朋友订婚以后一起出来工
  律师你好,我和我女朋友订婚以后一起出来工作,相处了一段时间她说我们不合适要分手,她们家说她必须回去才退给我钱,可她在这边不回去,她们家说人是和我一起出来的,必须要我们一起回去,她在这边我怎么说她都不回去?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求助你帮帮我,谢?/p>来自?广东广州增城市发表时间:-12-0922:04我也要咨?/span>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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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


  •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户口下的人算一个家庭吗?还是其他解释?”    市民郭女士很着急地致电本报,询问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返还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11.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可以,但因房产尚未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件,故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使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房产由谁居住使用。在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该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但依然属于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冒名顶替罪
      所谓盗用他人身份,是指未经姓名权人的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姓名权人的身份,来开展相关的民事活动。 所谓冒用他人身份,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身份,声称自己就是被代替的人,从而代替他人行事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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