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诸暨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诸暨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诸暨公司法务律师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诸暨公司法务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标签
>> 
  浙江诸暨岭北镇法律顾问,浙江诸暨岭北镇企业法律顾问,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律师,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收购律师,浙江诸暨岭北镇经济律师,浙江诸暨岭北镇股权转让律师,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浙江诸暨岭北镇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领域
>> 
王家井镇公司法务律师 安华镇公司法务律师 阮市镇公司法务律师 应店街镇公司法务律师 街亭镇公司法务律师 江藻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诸暨> 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公司法务律师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厂里规定合法吗,您好,您好,我们厂里宿舍里规定了每个月多少度电
  您好,我们厂里宿舍里规定了每个月多少度电,如果超出了规定的度数,就收2元钱一度,而且直接在工资里面扣了,还有骑摩托车出厂门的时候门卫还要打开后备箱检查,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

·请问,右脚股骨和左脚腓骨、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脚踝关节关节面破裂、碎成很多小块,左
  请问,右脚股骨和左脚腓骨、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脚踝关节关节面破裂、碎成很多小块,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4?腰椎压缩性骨折,这种评残能评几级?

·工资,我在砖厂干活,我在砖厂干活。我大哥承包,他欠厂子钱,是
  我在砖厂干活。我大哥承包,他欠厂子钱,是不是能用我的工资抵账,我是不是可以不同意抵,我可不可以要回工资

·失业因战残疾军人,我是因战残疾军人86年安排上班几个月厂矿破产现是农村户籍政府能
  我是因战残疾军人86年安排上班几个月厂矿破产现是农村户籍政府能安排上班吗?

·公务员哪能否当股东,我是一名在职公务员
  我是一名在职公务员,想和朋友一起在外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鉴于公务员条例,不知能否做为股东

·表见代理 ,你好?与某轧花厂签订了10吨购销合同
  你好?与某轧花厂签订了10吨购销合同,按照约定,某轧花厂及时将棉花送到纺织公司,纺织公司按约定时间?001?0月底付齐货款?002?月,某轧花厂派员到某纺织公司索要货款,并出示了业务员李某与某轧花厂在?1月份签订?吨棉花供货合同。经理林某认为,业务员李某已?001底辞退,况且,纺织公司从未收到过这批棉花,遂拒付。某轧花厂具状起诉,濉溪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关

·加班合理?,您好,您好,我是工厂的工人,车间没有订单了,就
  您好,我是工厂的工人,车间没有订单了,就安排用加班的时间来换正常的出勤,请问这样的做法的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办?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我是做节能灯厂的 ,我用的厂房是租赁的,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我的厂房是租赁的,现在要动迁,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呢?

·劳动合同法,你好!我是一工厂员工
  你好!我是一工厂员工,现以象工厂提交了离辞申请书,工厂也给予了批准,可工厂不将工资一次性付清,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符劳动合同法吗?

·我让人打了,我是在一个家具厂开电动车送货的工人
  我是在一个家具厂开电动车送货的工人,因仓库无货,厂领导让我到展厅拉回打包,我在卸货时,让杂工拉到车间打包时,杂工替打我的拉货,本来他们车间是全包,不归杂工干,再说我让拉的急发货,他就不乐意,骂我,又动手打我,我还了一下,就开电动车要离开时,他又拿了两米多的钢管拦腰打下,有朝我头部打下来,我晕倒了,头部左侧太阳穴处4厘米一到口,厂长一看带我到医院缝了4针,检查

·股权委托代理,由于股权分散
  由于股权分散,小股东不愿意退出,怎么办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


  •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


  • ·域名与厂商名称的联系与区别
      域名和厂商名称(商号)都可用以区分不同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从理论上讲,这种标识性和排他性都是无限期的。另外,一般来讲域名和厂商名称(商号)都以注册或登记为前提。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它们的主要差异在于,厂商名称(商号)的标识性和排他性要受到地域范围的限制,具有地域性,而域名的标识性和排他性则无此限


  •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下协商方式集中形成。它是一种以专家投资理财方式投向目标企业获得企业权益并准备将来退出后获益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包括的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初期


  •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    股权回购的条件不限于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各方可以在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回购的条件。    裁判要旨:回购条款承诺清晰而明确,是当事人在投资协议外特别设立的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三章发行程序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六章附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成长型创业企业特


  • ·夫妻共同财产调查——股票
          一旦夫妻感情之间出现问题,虽然双方都还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两个人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离婚。离婚就要面临财产的分割,所以有些当事人会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


  •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夫妻一人不愿意持


  • ·个人股权转让报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明确了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一)股权转让的征税范围67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


  • ·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


  • ·股权质押的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诸暨岭北镇公司法务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