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柯桥区房产纠纷律师
柯桥区房产纠纷律师
柯桥区房产纠纷律师
柯桥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
>>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金华房产纠纷律师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
温州房产纠纷律师
湖州房产纠纷律师
绍兴房产纠纷律师
嘉兴房产纠纷律师
台州房产纠纷律师
舟山房产纠纷律师
丽水房产纠纷律师
衢州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律师,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地产律师,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屋律师,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二手房律师,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稽东镇房产纠纷律师
钱清镇房产纠纷律师
中国轻纺城房产纠纷律师
平水新城房产纠纷律师
杨汛桥镇房产纠纷律师
柯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柯桥区
>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柯桥区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业主未及时收房,开发商可以提出解约吗?
业主未及时收房,开发商可以提出解约吗?如果可以,房子我还想要啊?我该怎么办呢?
·
你好,我问一下土地证与房产证面积不一样,房屋拆迁按哪一个补偿?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房屋在房产证上的面积?2平方,土地使用证面积?0平方,现在要拆迁了,应该怎样进行补偿?/p>
·
夫妻之间离婚房产证户主可以变更吗
老公离家出走,妻子起诉离婚,但房产证是丈夫的,妻子有权更改房产证和变卖房产吗?
·
房屋买卖,您好,您好,我麻烦想问一下,我今年在浑南新区买
您好,我麻烦想问一下,我今年在浑南新区买了一套房子,贷款的,刚开始还贷款,房证明年下来,但是我现在资金紧张,打算把房子卖掉,可以吗????
·
住宅楼房的间隔距离,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7楼楼房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7楼楼房,,我居住在2楼,,楼下有一围墙,,,可围墙外另一个楼盘紧挨我们住宅围墙开始在修建楼房,请问这种紧挨我小区修建房屋是否符合规定???
·
新买房要退,你好律师,你好律师,我是2011年9月初买的房子,
你好律师,我是2011年9月初买的房子,合同签了,可贷款没有下来,贷款了一次没有成功,然后开发商说要我去换地方贷款,我要退房,请问我能退房吗?违约金多少?谢谢
·
伪章抢建,有人在我房屋附近枪建
有人在我房屋附近枪建,并将墙基砌在本房走廊?我多次向土地局.建设局.信访局投诉,但都没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两个月已经过去了,他的房子已建了一?而且未经任何部门审批,镇政府还是视而不?我该怎么办问题补充:我该向哪个部门提起民事诉?行证诉讼
·
关于遮挡阳光以及生活安全问题和所住房屋相邻住宅的规划用途私自变化问题
你的情况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但维权需要找准具体的方向才行。
·
租来的房子,租了一年的房租现在住了半年房东要求涨房租合理吗
租了一年的房租现在住了半年房东要求涨房租合理吗
·
我们可以把房子出租吗?,是农村的在别人家门前盖了2间门市房13000元协议写清我
是农村的在别人家门前盖了2间门市房13000元协议写清我们住5年房归他家所有可是我们自己买房了搬走了我们可以把房转租出去吗?
·
抹帐被查封,别人把抵押银行的房子抵偿给我当工程款
别人把抵押银行的房子抵偿给我当工程款,但是就在银行抵押结束时,又有一个公司把这个还没来得及更名过户的房子给查封了,我怎么保护自己
·
新房卫生间采光与通风问题
我们于10年2月份买了一套位于6楼的商品房,今年拿到房子的时候发现在卫生间窗口(距窗口1米处),开发商盖了个人防水箱,这个水箱影响了卫生间的采光与通风,尤其卫生间窗口还是朝北的。这个水箱在购房时没有任何人提及,故我们是不知情的,现在与开发商交涉,应大概赔偿多少?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出版、制作时与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
·
赠与人去世后,受赠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死亡时尚未履行的,受赠人有权请求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同时继承人有权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该赠与合同。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并继承,既继承了赠与人配合受赠人过户的义务,也继承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
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
·
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
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房产纠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